各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政府各部门、直属机构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》(国发?016?9号)和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》(宁政发?017?号)精神,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,经研究决定,成立盐池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。成员名单如下:
?长:??县委常委、政府常务副县长
副组长:??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?/P>
??县统计局局?/P>
??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?/P>
?员:??县发展改革局副局?/P>
钱永?县工业和安监局副局?/P>
??县公安局副局?/P>
温锦?县财政局副局?/P>
张廷?县国土资源局副局?/P>
呼连?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?/P>
徐永?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?/P>
王晓?县交通运输局副局?/P>
??县防汛办主任
马良?县农牧局副局?/P>
张孝?县商务和经合局副局?/P>
田鸿?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?/P>
宋志?国税局副局?/P>
李学?花马池镇镇长
??大水坑镇镇长
石学?惠安堡镇镇长
李玉?高沙窝镇镇长
胡建?王乐井乡乡长
杨吉?青山乡乡?/P>
??冯记沟乡乡长
王永?麻黄山乡乡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,呼连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制定、工作协调、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?/P>
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??9?/P>